鑫苑物业: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交针对鑫苑置业仲裁通知


2023-04-19 07:22:28 来源:房企观察网

本公司要求收回本公司就抵押事项而蒙受的任何损失及╱或损害。

本公告乃鑫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16日、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1月24日、2023年1月11日、2023年2月15日及2023年2月27日的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控股股东鑫苑地产控股的一间子公司以及若干并非本集团旗下公司的贷款融资的抵押事项。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採用词彙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正在跟其法律顾问合作,以採取一切必要及合适的步骤去收回拖欠的未偿还金额,并继续执行其权利以保障本公司股东的权益。因此,于2023年4月17日,鑫苑科技及本公司(统称「索赔人」)已就抵押事项产生的争议,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交针对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被申请人」)的仲裁通知(「仲裁通知」)。在仲裁中,本公司要求收回本公司就抵押事项而蒙受的任何损失及╱或损害。

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于适当时候刊发进一步公告,以告知股东有关上述仲裁程序的任何重大发展。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自2022年11月16日上午9时正起已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进一步通知。本公司将适时进一步刊发公告。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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