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开股份拟发行两期债权融资计划15亿元
2019-03-05 13:22:27 来源:房企观察网
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项目开发建设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用途。
为了进一步拓宽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发行两期债权融 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以下简称“债权融资计划”)。 上述事项已经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一)的具体方案
1、注册额度: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规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2、发行期限: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期限2年。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债权 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项目开发建设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用途。
5、担保安排: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为信用方式。
6、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备案有效期内 择机发行。
7、发行方式:采用一次发行的方式,即一次性申请融资总额度,在规定的时 间和额度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状况一次发行;由主承销商担任簿记管理人通过簿 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向投资人定向发行。
8、发行对象: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认定的投资者。
9、主承销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0、决议有限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二)的具体方案
1、注册额度: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规模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
2、发行期限: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期限2年。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债权 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项目开发建设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用途。
5、担保安排: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为信用方式。
6、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备案有效期内 择机发行。
7、发行方式:采用一次发行的方式,即一次性申请融资总额度,在规定的时 间和额度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状况一次发行;由主承销商担任簿记管理人通过簿 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向投资人定向发行。
8、发行对象: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认定的投资者。
9、主承销商: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决议有限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授权事宜 为保证首开股份本次债权融资计划顺利发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 负责上述两笔债权融资计划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本 次债权融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申请发 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条款, 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 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申报事宜。
3、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发行 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