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集团:委任谢琨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2021-12-14 10:17:22 来源:房企观察网

现为本集团高级副总裁,和浙江及华中地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委任谢琨先生(「谢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由2021年12月13日起生效。

谢先生,53岁,现为本集团高级副总裁,和浙江及华中地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谢先生自2010年7月加盟本集团,并先后出任本集团副总裁和地区总裁、中南地区总裁及浙江地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谢先生于1993年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结构工程硕士专业,并分别于2009年及2016年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及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取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加入本集团前,谢先生于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从事了9年轨道交通设计研究工作,拥有丰富的城市规划和轨道交通路网规划设计经验。谢先生于房地产行业积累近20年企业高层管理及专案开发运营管理经验。

除上文所披露外,谢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于过去叁年概无担任任何其他上市公衆公司的董事职务。于本公告日期,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界定,谢先生拥有本公司的76,300股股份之权益及持有本公司的256,504股(为根据本公司股份奖励计划授予但未归属的奖励股份)被视为拥有的权益,佔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约0.009%;此外,谢先生亦拥有本公司持有62.82%的附属公司世茂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公司)的23,600股股份之权益,佔该附属公司已发行股份约0.001%。

本公司与谢先生并无订立服务合约。根据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谢先生将于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上煺任及接受重选,其后亦须依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轮值煺任及重选连任。本公司每年支付谢先生的酬金约人民币360万元及按其工作表现而釐定的酌情花红。该等酬金乃参考彼于本集团之职务及权责、当时的市场价格以及本集团之业绩表现与薪酬政策而釐定。

除上文所披露外,并无其他有关谢先生之委任事宜须知会本公司股东,亦无其他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规定须予披露的资料。董事会谨此欢迎谢先生加入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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