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投资控股披露重大诉讼事项进展
2020-04-03 07:46:21 来源:房企观察网
合作开发“黄金台山庄”合同纠纷一案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电房地产有限 公司(下称华电公司)起诉被告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龙岗投资公司)、 深圳市宝东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宝东公司)、深圳市龙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龙华 公司)、第三人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下称市规土委)及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 员会宝安管理局(下称规土委宝安管理局)合资、合作开发“黄金台山庄”合同纠纷一案的 《民事判决书》((2018)粤民终 2105 号)。
根据《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有关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将本次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18)粤民终 2105 号),广东省高级人民 法院关于本次诉讼事项作出的终审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591800 元,由深圳市华电房地产有限公司负担 384670 元;由深圳市龙 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29590 元;由深圳市宝东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29590 元; 3 由深圳市龙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147950 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以上判决为终审判决,华电公司需负担案件受理费 38467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