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公司第二大股东所持股份轮候冻结
2019-10-17 15:29:45
冻结期限为 3 年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 司冻 1016-02 号),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持有 的公司 4,723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被申请执行轮候冻结,占总股本的 5.42%,冻结 起始日为 2019 年 10 月 16 日,冻结期限为 3 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广厦建设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4,72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42%,本次冻结后,广厦建设累计被质押(冻结)股份为 4,723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5.42%,其中:质押股份 2,000 万股,冻结股份 2,723 万股,轮候冻 结股份 4,723 万股。 广厦建设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 的控股子公司。广厦控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2,63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43%,因此本次冻结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
经向广厦建设了解,上述冻结系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所致,广厦建设目前正 在与相关方沟通、协商,力争尽快达成和解,解除相关冻结。公司将持续关注上 述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并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