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业公告中润发展作为重组咨询顾问
2019-07-09 07:42:25 来源:房企观察网
目前尚未形成具体实施方案,未来实施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近日,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引入中润经济发 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发展”)作为重组咨询顾问,为有效化解华业 资本债务风险,公司与中润发展签署《重组重整咨询顾问服务协议》(以下简称 “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华业资本,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有效存续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为 60024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7014621014,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39 号 A 座 16 层; 乙方: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 的专注于问题机构托管清算、困境企业重整重组咨询、债务重组、破 产管理、破产企业投资业务领域等特色业务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91110102100019286T,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 5 号中商大厦 9 层。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为有效化解华业资本债务风险,协议双方商定将充分发挥重组顾问团队公司在不良资产收购、经营与处置方面,尤其是困境企业纾困方面的专业优势,牵头 协助组织、策划、实施债权债务梳理、存量资产盘活、制定债务重组方案、融资 及投资等事项,必要时拟定重整方案或和解协议,为公司提供相关的咨询顾问服 务。
(二)合作方式及期限, 协议双方将成立联合项目组,由公司统一协调行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 会或座谈会,就工作进展、工作建议或工作方案进行交流。 合作期限为一年,从 2019 年 7 月 8 日至 2020 年 7 月 7 日,合作期限届满后 双方可另行续签协议。
(三)服务费用,华业资本经法院裁定受理破产(含重整、和解与破产清算)申请之日起五个 工作日内,或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满六个月的五个工作日内(前二者日期以先截 至者为准)甲方向乙方支付固定服务费用 200 万元。如甲方与各债权人在法庭外 与各债权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按照债务重组协议 标的额的 0.5%来确定。如甲方进入破产重整或和解程序且乙方协助甲方拟定重整 计划草案或和解协议并组织实施的,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该项服务费 用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或和解协议确定的标的额的 0.5%来确定(以法院最终裁定的 金额为准)。
三、风险提示,此次签署的《重组重整咨询顾问服务协议》主要涉及对华业资本的债务梳理 和债务重组,并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此前收到的《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 知书》不会对本次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构成实质性的影响。本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 愿的框架性约定,公司目前尚未形成具体实施方案,未来实施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签署《重组重整咨询顾问服务协议》,未形成具体实施方案,暂时无法 判断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 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