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
2018-10-19 06:51:20 来源:房企观察网
本次回购预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回购规模,本次回购股份比例不低于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5%(1,128.69万 股)且不超过当前公司总股本的1%(2,257.38万股),按回购数量上限即当前公司 总股本的1%(2,257.38万股)、回购价格上限37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 额最高为8.36亿元。
回购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7元/股(含),不超过董事 会决议前十个交易日或者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的150%。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在不低于当前公司总股本 的0.5%(1,128.69万股)且不超过当前公司总股本的1%(2,257.38万股)的范围内 实施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在可预 期的回购价格区间内,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 市地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建立和 完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为股东带来持续、稳定的回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比例不超过当前公司总股本的1%(2,257.38万股),按回 7 购数量上限即当前公司总股本的1%(2,257.38万股)、回购价格上限37元/股进行测 算,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36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 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 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具有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