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签署阆中国际文化旅游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2018-09-21 08:28:17 来源:房企观察网
本次合作不构成重大投资。
为继续推进公司战略转型,助力推动文旅产业发展,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丙方”)与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阆 中市政府”或“甲方”)、阆中古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发公司” 或“乙方”) 于 2018 年 9 月 19 日在成都签署《阆中国际文化旅游项目投资合作 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
各方就共同投资、开发及运营阆中国际文 化旅游项目拟成立两家合资公司: 1、甲方和乙方将通过乙方与丙方或丙方指定的关联方共同出资成立新华联 阆中古城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 称“合资公司 1”),并由合资公司 1 负责 5A 级景区阆中古城旅游区(以下简称“合 作区域 1”)的开发、运营,与丙方就合作区域 1 开展投资合作。合资公司 1 注 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 33,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 17,000 万元,持股比例 为 51.5%;旅发公司以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16,000 万元,持股 比例为 48.5%。 2、甲方和乙方将通过乙方与丙方另行共同出资成立的一家合资公司(以下 简称“合资公司 2”)负责甲方辖区内东大门-灵山区域及东山-白塔区域的相应区 域(以下简称“合作区域 2”)的开发、运营的模式,与丙方就合作区域 2 开展投 资合作。
合资公司 2 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 35,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70%;旅发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15,000 万元, 持股比例为 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 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合资公司 1 和合资公司 2 的设立尚 需办理工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