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正物业:公司尚未实施本次回 购


2025-09-03 16:11:32 来源:房企观察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 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回 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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