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龙中国地产:前4月合同销售18.09亿元
2024-05-10 08:54:32 来源:房企观察网
连同其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由2024年1月至4月共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1,809.1百万元。
港龙中国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公佈,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连同其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由2024年1月至4月共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1,809.1百万元。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吕明先生(主席)、吕进亮先生及吕志聪先生。
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为吕永茂先生及吕永南先生。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栢鸿先生、邓露娜女士及王东源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