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基业:全资子公司向招商银行提起诉讼
2023-06-02 08:46:44 来源:房企观察网
由于招商银行提前向宋都控股收贷三笔银行贷款
诉讼背景及基本情况。
原告:宋都集团 被告:招商银行 第三人: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控股”) 案由:存单质权纠纷 由于招商银行提前向宋都控股收贷三笔银行贷款(以下简称“三笔银行贷 款”),宋都控股未按期偿还贷款以至宋都集团旗下存单被招商银行划扣 3.23 亿 元,就上述事件公司所遭受的担保损失,宋都集团已经对宋都控股及实控人俞建 午提起诉讼,相关案件已经被法院诉调立案(详见公司披露的 2023-045 号公告、 临 2023-052 号公告)。
上述三笔银行贷款在存续期时,宋都控股依约向招商银行支付借款本息, 未发生逾期支付违约行为。招商银行以“宋都控股在他行贷款发生逾期”为由, 在宋都控股依约支付借款本息的情况下,单方通知案涉借款提前到期、提前处置 宋都集团质押存单,并在 2023 年 5 月 15 日未经原告同意对为上述三笔银行贷款 提供担保的宋都集团存单进行划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431 条之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 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原告认为,在案涉借款未到期、未逾期的情况下,被告擅自处分质押存 单的行为,给作为出质人的原告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案件的诉讼请求和起诉情况。 1、判令被告赔偿因其擅自处分原告质押在银行的存单,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合 计 2,177.73 万元,并支付以 2,177.73 万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5 月 16 日起至实 际支付日止按银行存款活期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两项暂合计 2,177.97 万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宋都集团已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等材料。
本次诉讼对上市公司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受理,法院受理与否存在不确定性,案件结 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法院判 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案件的审理进程及结果,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