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生地产:独立非执行董事陈树贵辞职 陈龙清获委任
2023-04-21 08:37:31 来源:房企观察网
陈龙清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张永鋭先生(「张先生」)之妹夫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退任
大生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独立非执行董事陈树贵先生将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组织章程细则」)的细则第103(A)条,于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举行之股东週年常会(「二零二三年股东週年常会」)上轮席告退,并已决定不会膺选连任,以投入更多时间处理私人事务。陈树贵先生将因此退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由二零二三年股东週年常会结束时起生效。
陈树贵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事项须提呈本公司股东(「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对陈树贵先生在任职期间对本公司所作出之宝贵意见及贡献致以衷心感谢。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委任建议
董事会在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推荐下,推荐选举陈龙清先生为董事,而有关决议案将会提呈二零二三年股东週年常会。
陈龙清先生,67岁,持有加拿大University of Alberta商业学士学位,并取得美国City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彼为加拿大银行家协会会士。陈龙清先生于加拿大及香港之银行业拥有逾26年经验。彼曾于Citicorp、JP Morgan Chase及滙丰银行等多家大型国际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位。陈龙清先生于企业及投资银行以及资本市场拥有丰富经验。彼过去曾担任香港资本市场公会之副主席。陈龙清先生现为合生创展集团有限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之公司)及大生银行有限公司(「大生银行」)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于一间环球金融服务公司出任高级顾问。
大生银行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锦灿有限公司之紧密联繫人,据此,就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而言,为本公司之核心关连人士。另外,概因本公司的执行董事连同其直系家属及其所控制的公司于大生银行股东大会上可行使或控制行使30%以上的表决权,就上市规则而言,大生银行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之联繫人,故此,亦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陈龙清先生于过去三年内并无于其他在香港或海外上市之公众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或于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陈龙清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张永鋭先生(「张先生」)之妹夫。彼等均确认彼此于现时及以往并无任何法律、商业或财务往来,纯粹属家庭关系。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陈龙清先生现时及以往并无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有关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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