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100:10.50%优先票据 未偿还本金总额为1.7亿美元
2021-12-06 08:50:27 来源:房企观察网
已在积极与持有该等票据的持有人(「持有人」)沟通,以尽快与该等持有人达成还款展期或其他还款安排
有关于二零二一年到期10.50%的优先票据的最新情况,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由本公司发行并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二零二一年到期10.50%的优先票据(国际证券识别编码:XS1833288597,通用代码:183328859)(「该等票据」),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一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因未能支付于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一日到期的可转换债券的本金及溢价而触发交叉违约。除本公告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具有该公告所赋予的涵义。
根据该等票据及契约的规定,该等票据的所有未偿还本金以及任何应计但未付利息将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五日到期。然而,受宏观经济环境及房地产行业等多个因素的不利影响导致的流动性问题,本公司无法偿还该等票据的本金及应计但未付利息。因此,已发生违约事件(「违约事件」)。
违约事件亦将触发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订立的若干其他债务工具项下的交叉违约规定(包括本公司于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一日发佈的公告中披露的资讯),倘债权人选择加速,该等债务工具可能立即到期应付。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尚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将採取加速到期的任何通知。
于本公告日期,该等票据的未偿还本金总额为170百万美元,而该等票据的应计及未付利息总额为8,925,000美元。本公司已在积极与持有该等票据的持有人(「持有人」)沟通,以尽快与该等持有人达成还款展期或其他还款安排。
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之规定适时另行作出有关就违约事件採取之行动之进一步公佈。
敬请本公司股东及其他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不要仅依赖本公告所载资料,并应审慎行事。本公司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如有疑问,敬请向其自身专业或财务顾问寻求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