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置地:湾华一号有限合伙提供贷款444万以投资於佛山湾华项目
2021-04-19 09:01:45 来源:房企观察网
贷款的年化内部回报率不得超过18.6%
本集团已采纳房地产项目跟投方案,让参与者以向本集团各项目公司提供贷款的方式投资於本集团不同的房地产项目。故此,若干参与者(包括本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的董事,因此为本公司关连人士)已成立湾华一号有限合夥,以投资於佛山湾华项目。
湾华一号贷款协议董事会谨此宣布,於 2021 年 4 月 16 日,佛山项目公司(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湾华一号有限合夥签订湾华一号贷款协议,据此,佛山项目公司已同意向湾华一号有限合夥借入贷款本金金额人民币 4,440,000 元(相等於约 5,282,000 港元)。
佛山项目公司及湾华一号有限合夥已同意贷款的年化内部回报率不得超过18.6%,即於湾华一号贷款协议日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跟投收益乃由订约方经公平磋商後厘定,并已考虑(i)本金金额;(ii)佛山湾华项目的预期项目内部回报率;(iii)偿还贷款的预期期间;及(iv)类似房地产项目跟投方案的回报率。
签订湾华一号贷款协议的理由及裨益本集团主要於中国从事房地产开发及投资业务,於中国持有多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地产项目」)的权益。於 2021 年 2 月,本集团采纳一项房地产项目跟投方案(「房地产项目跟投方案」),让参与者(「参与者」)以向本集团各项目公司提供贷款的方式投资於不同的房地产项目(其中将予建设及发展的物业将主要为出售)。就佛山湾华项目而言,房地产项目跟投方案的相关参与者已成立湾华一号有限合夥,以贷款形式进行投资。
由於参与者为本集团及粤海控股集团的员工,房地产项目跟投方案的目的是将房地产项目运营效益和跟投相关参与者的收益直接挂钩,使参与者的利益与股东利益及房地产项目利益保持一致,建立“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房地产项目跟投方案将能有效控制本集团投资及经营风险,进一步增强项目运作团队管理运营的积极性,提升房地产项目的运营效率和质量,促进本集团房地产业务良性健康发展。故此,本公司认为,签订湾华一号贷款协议将为本集团的佛山湾华项目带来上述裨益。
湾华一号贷款协议的条款(包括计算跟投收益的基准)乃由佛山项目公司与湾华一号有限合夥经公平磋商後达致。
经考虑上述理由及裨益,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i)湾华一号贷款协议有利於本集团的发展,因此於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及(ii)湾华一号贷款协议的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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