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建地产:与南国置业吸收合并通知债权人


2020-09-25 09:11:43 来源:房企观察网

以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 指定联系人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

经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决议,南国置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国置业”)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南 国置业将对公司进行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将注销法人资格,南国置 业为存续方,将承继及承接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人员、业务、合同及其他一 切权利与义务。 本次吸收合并已经公司股东会及南国置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国务院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本次吸收合并的实施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核准。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 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 指定联系人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将 视为有关债权人放弃要求公司提前清偿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相应债务在吸 收合并后将由南国置业继续承担。对于根据本公告进行有效申报的债权人,公司 将在本次吸收合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对相关债务根据债权 人的要求进行提前清偿或者提供担保。

债权人可以采用现场申报,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申报, 申报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具体如下:

一、申报债权需提供的材料: 债权人现场申报的,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以备查: 1、债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复印件。

二、联系方式: 债权现场申报登记及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 9 号院东区 9 号楼 联系人:陶泉 电话:(+86)010-58367058 传真:68785566

三、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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