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对杭州毓惠进行投资暨财务资助


2020-09-22 09:28:21 来源:房企观察网

以自有资金对参股子公司杭州毓 惠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2,200万元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分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受让杭州毓惠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事项》,同意公司以1元/股的价格,受让杭州市城建开 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杭州中北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毓 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毓惠”)49.5%的股权共计4.95 万元。股 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和中北花园房产分别持有杭州毓惠49.5%的股权和50.5%的股 权。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董事会批准 的投资额度内。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杭州毓惠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参股子公司杭州毓 惠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2,200万元。杭州毓惠的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同 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上述对外投资和财务资助事项均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本次交易目的系公司拟与杭州市城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本次 交易行为是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当前市场状况下充分考虑了风险因素的基础上进 行决策的,但由于宏观经济存在不确定性,房地产行业具有周期性波动且房地产 项目开发周期较长,因此公司上述投资行为亦存在投资回报率不及预期的风险。

因项目合作所需,公司对杭州毓惠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 情况下进行的。公司通过派驻财务人员、管理人员的方式,全面参与其日常经营,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财务资助的公告 了解项目投资和开发进度,对财务资助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进行客观、科学地评估 与判断,并对可能发生的风险提前预警并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制度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等 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签署相关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审计部也将对上述子公司发生的财务资助定期进行内部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