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地产:对控股孙公司向其股东借款余额进行展期


2020-09-18 07:20:33 来源:房企观察网

向其三方股东按照持股比 例借款共计 20,400 万元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对公司控股孙公司北京天 竺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其三方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借款的余额共计 5,400 万元进行展期,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保持不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不含本次),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含下属公司)与本 次交易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借款余额共计 3,157.92 万元;与不同关联人之间 发生的关联借款余额共计 13,500.00 万元。

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北京天 竺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竺万科”)向其三方股东按照持股比 例借款共计 20,4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 年,单笔借款的年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借款基准利率上浮 20%进行计算。 2019 年 9 月,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控股孙公司向其股东借款进行展期的议案》,将上述借款展期一年,借款金额及 利率保持不变。

截至目前,上述借款余额共计 5,400 万元,其中关联借款余额 3,157.92 万 元。现借款即将到期,鉴于天竺万科项目建设需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拟对上述借款余额进行展期,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保持不变。 天竺万科的三方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分别为: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 41.52%)、北京和合华府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0.94%,以下简称“和合华府”)、北京市天竺房地产开发公司(持股比例 17.54%, 以下简称“天竺公司”)。

和合华府持有天竺万科 40.94%股份,符合“持有公司重要控股子(孙)公 司 10%以上股份”的情况。天竺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 发总公司同为北京大龙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前述借款余额中天竺 万科向和合华府及天竺公司的借款构成关联交易,涉及金额 3,157.92 万元,但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借款余额展期事项金额未达到“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借款余额展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此 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张小军、李金通、孙志强对此事项进 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不含本次),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含下属公司)与本次交 易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借款余额共计 3,157.92 万元;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关联借款余额共计 13,5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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