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宝百货控股: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2024-02-28 09:23:02 来源:房企观察网
该通函的寄发日期预计将延后至不迟于2024年3月27日。
兹提述岁宝百货控股(中国)有限公司(「公司」)(i)日期为2023年12月29日有关租赁协议的公告(「公告」)及(ii)本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就有关延迟寄发通函的公告(「延迟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彙与该公告及延迟公告所界定者俱有相同涵义。
诚如延迟公告所披露,载有有关租赁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的进一步资料的通函预期将于2024年2月25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定稿通函所载的若干资料,包括债务声明及营运资金充足声明,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向联交所申请并已获授豁免遵守严格的规定。该通函的寄发日期预计将延后至不迟于2024年3月27日。
于本公告日期,黄雪蓉女士(主席女士)为非执行董事;杨题维先生(副主席及行政总裁)为执行董事;以及陈峰亮先生、江宏开先生及曾华光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