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连锁与兰州国资利民共同成立红旗利民连锁


2020-06-12 09:21:14 来源:房企观察网

是公司走出四川,同时也是对新经营模式的探索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 与兰州国资利民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国资利民”)签署《战 略合作协议》,共同成立甘肃省红旗利民连锁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红 旗利民”),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具体名称和注册资本以工商管 理部门核准为准)。公司以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权、管理团队和模式、供应链平台 输出作价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

四川和诺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司设立红旗利民投资入 股拟涉及的管理团队及模式、管理信息系统和供应链渠道进行评估,并出具《成 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投资入股涉及的管理团队及模式、管理信息系统 和供应链渠道等无形资产使用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川和诺达评字[2020]第 006 号),上述无形资产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4853.90 万元。 该部分无形资产不存在涉诉、仲裁及设定担保等事项。

为支持国有企业及地方经济,推动便利店行业发展,同时,此次合作也是公 司对未来经营发展的战略布局。因此公司投资作价以本次《评估报告》中评估结 论为基准,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作为西南地区便利店龙头企业,兰州利民是当地民生保障类的市属国有 企业,此次合作,是公司走出四川,同时也是对新经营模式的探索。双方将利用 自身的优势资源及渠道,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创造更大的价值。同时,本次合 作将输出公司先进的连锁管理模式,进一步扩大公司影响力,起到上市公司引领 作用。 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对外投资须经国资管理部门批准,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 终取得备案或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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