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商场:不存在涉及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020-05-09 06:16:37 来源:房企观察网
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5%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0 年5 月6 日、5 月7 日、5 月8 日,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4、经向控股股东确认,目前不存在涉及中央商场应披露而未披露导致股价 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 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5、经向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涉及中央商场应披露而未披露导致股价异 常波动的重大信息。 6、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 报道或市场传闻。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5 月 6 日、5 月 7 日、5 月 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5%,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 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二)公司 2018 年、2019 年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5 月 6 日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 涨跌幅限制为 5%。 (三)祝义财先生持有的本公司 476,687,416 股无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的 41.51%,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166,500,000 股无限售流 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4.50%,均被多家机构冻结、轮候冻结中。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