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宏远 A 实际控制人变更 陈林之子陈海涛为实际控制人
2018-06-20 08:28:20 来源:房企观察网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6 月19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函,由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陈林先生于2018年1月9日因病逝世,宏远集团于近期办理了其股东变更等相关手续,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由原来的陈林先生变更为陈海涛先生。
基于此,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亦将变更为陈海涛先生,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认定依据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陈林先生生前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宏远集团 69%股权,是宏远集团原持股比例最大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 2018 年 6 月 15 日,宏远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111,010,170.00 股,持股比例约为 17.13%,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根据宏远集团通知函情况说明,陈林先生原持有的宏远集团的 69%股权,由陈林先生之子陈海涛、陈江涛、陈伟涛继承。三人对宏远集团的 69%股权继承所得分别为:陈海涛持股 30%,陈江涛持股 20%,陈伟涛持股 19%。相关继承手续和工商变更登记已办理完毕。目前陈海涛为宏远集团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
根据宏远集团章程的约定,宏远集团陈海涛、陈江涛、陈伟涛三位股东不按照出资份额和股权比例在其股东会行使表决权,陈海涛享有陈海涛、陈江涛及陈伟涛三人合计所持宏远集团 69%的出资份额和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并且在其股东会中行使该表决权,陈江涛和陈伟涛不享有宏远集团的表决权,宏远集团其他股东则按照其出资份额和股权比例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综上所述,陈海涛先生现为宏远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也因此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