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莱建业:杨卓姿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4-06-21 09:29:15 来源:房企观察网
杨卓姿女士,33岁,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律师资格。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杨卓姿女士(「杨女士」)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提名委员会及本公司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日起生效。
杨女士之履歷详情载列如下。
杨卓姿女士,33岁,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律师资格。杨女士在法律专业方面拥有约9年经验,专门从事该地区的合併及收购(「併购」)、私募股权(包括房地产私募股权)、合营企业及不良资产併购交易。彼于代表大型企业、投资银行及私募股权公司处理各种公司事务(包括企业管治及重组)方面拥有丰富经验。杨女士现为安盛亚洲(AXAAsia)地区法律团队成员。在此之前,彼曾于大型国际律师事务所的香港及新加坡办事处工作。
杨女士曾于二零一八年十月至二零二一年十月担任建筑物能源效益纪律委员团成员及于二零二零年一月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担任香港特区牌照上诉委员会成员。杨女士现担任香港特区政府委任的以下职位,包括担任入境事务审裁处审裁员、上诉委员会(房屋)成员、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委员、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观察员及湾仔区青年社区建设委员会委员。
杨女士于二零一四年获得英国华威大学法律及商业研究文学学士学位并于二零一五年获得香港大学的法学专业证书(PCLL)。
杨女士已经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自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日起初步为期三年,其后可每年重续,且彼须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于本公司应届股东週年大会上轮席退任及膺选连任。杨女士享有固定薪金每年240,000港元。该薪金乃由董事会根据薪酬委员会之推荐建议并经考虑彼于本公司的职责及责任以及本公司薪酬政策而釐定。
杨女士已确认(i)其已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13(1)至(8)条所载的所有独立性准则,(ii)其过往或现时并无于本集团之业务中拥有财务或其他权益或与本公司任何核心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有任何关连,及(iii)其获委任时,概无其他因素可能影响其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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