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生活控股:前董事高峰尚未偿还之债务结欠
2024-01-17 09:10:24
谨此提述易生活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刊发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七 …
谨此提述易生活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刊发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七日之公佈(「该公佈」),内容有关就还款协议订立修订协议。除非另有界定,本公佈所用词彙与该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背景
诚如该公佈所披露,于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七日,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新图集团有限公司(「新图」)与本公司前董事高峰先生(「高先生」)就还款协议订立修订协议(「经修订之还款协议」),据此,高先生同意按照还款时间表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偿还该贷款下之未偿还本金(包括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应计利息)约21,990,000港元。
还款进度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新图已从高先生收取合共约2,570,000港元之款项,作为经修订之还款协议项下未偿还债务之部分还款。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经修订之还款协议项下之未偿还债务(包括应计利息)约为20,365,000港元。
就收回未偿还债务将予採取之行动
自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以来,本公司一直积极与高先生沟通,并向其追讨还款。尽管本公司多次追讨,高先生于本公告日期仍未能偿还经修订之还款协议下之未偿还债务。
本公司将持续与高先生保持沟通,以期就未偿还债务之最新还款时间表达成协议。与此同时,本公司正就如何追讨高先生于经修订之还款协议项下之未偿还债务,谘询其香港法律顾问之意见。
本公司认为,未偿还债务未能依期偿还一事并无对本集团营运资本之充足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公司将向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适时通报有关追讨高先生债务之最新进展,并将根据上市规则于适当时候刊发进一步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