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安地产:母公司拥有人应佔溢利约148600000港元 减少不少于50%
2022-11-14 08:35:53 来源:房企观察网
竣工住宅项目交付减少、持作出售物业减值以及并无投资物业公平值收益
本公佈乃由Wang On Properties Limited宏安地产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基于董事会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草稿后之初步评估,本集团预期将录得母公司拥有人应佔溢利减少,较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综合财务报表所录得的母公司拥有人应佔溢利约148,600,000港元减少不少于50%。此乃主要由于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合营企业竣工住宅项目交付减少、持作出售物业减值以及并无投资物业公平值收益,部分被同期交付本集团全资拥有的物业项目带来的毛利增加所抵销。本公司定期审阅财务状况并维持稳健的现金结余以支持业务增长。
由于本公司仍在编制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因此,于本公佈所载资料仅基于董事会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草稿后的初步审阅,而有关账目仍有待落实。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之规定,预期将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底或之前公佈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中期业绩。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必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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