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业资本:赵毅辞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郑威获委任
2022-09-13 08:49:25 来源:房企观察网
郑先生于二零一六年二月至二零二一年六月期间曾担任佳兆业文体科技集团副总裁及佳兆业文体科技集团文化发展公司主席
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兼授权代表之变更
佳兆业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赵毅先生(「赵先生」)因其他工作安排,自二零二二年九月九日起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因此,赵先生亦自二零二二年九月九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05条下之授权代表及本公司于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条)(「公司条例」)第16部下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授权代表。
赵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之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随着赵先生辞任,董事会欣然宣佈郑威先生(「郑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行政总裁以及上市规则第3.05条及香港公司条例第16部下之授权代表,自二零二二年九月九日起生效。
郑威先生,44岁,毕业于兰州理工大学会计专业,并为中级会计师。彼于二零一六年二月加入本公司主要股东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份代号:1638)。郑先生于二零一六年二月至二零二一年六月期间曾担任佳兆业文体科技集团副总裁及佳兆业文体科技集团文化发展公司主席。于二零一九年二月至二零二一年六月期间,彼曾担任深圳市文化协会的副总裁。于二零二一年六月至二零二二年八月期间,郑先生曾任星岛新闻集团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份代号:1105)之执行董事及首席财务官。
郑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初始年期为自二零二二年九月九日起计三年之服务合约。彼可获发每年300,000港元之固定董事酬金以及将由董事会参考其经验及职务釐定之酌情花红。郑先生之薪酬方案乃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经参考其经验、职务、职责及本公司薪酬政策建议并获得董事会批准。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细则」)及按照上市规则之规定,郑先生须于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上轮席退任及膺选连任。根据本公司之细则,郑先生将任职至本公司下次股东大会,且合资格于会上膺选连任。郑先生其后将轮席退任且合资格膺选连任。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郑先生:(i)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按上市规则定义)并无任何其他关系;(ii)并无于本公司证券中拥有任何权益(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定义);(iii)并无于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iv)于过去三年并无于任何其他上市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v)并无其他重大委任或专业资格;及(vi)并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之任何规定予以披露,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就赵先生于任期内所作贡献表示诚挚感谢,并欢迎郑先生加入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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