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参股公司涉及仲裁
2021-07-14 08:50:20 来源:房企观察网
本次公告的仲裁事项 不会对科华生物股份转让交易产生影响。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收到科华生物转来的《SDV20210578<关于西安天隆 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书>(2018.6.8)争议仲裁 案仲裁通知》及其附件《仲裁申请书》(落款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5 日)、《申 请人关于变更仲裁请求的申请》(落款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9 日)等文件,申请 人彭年才、李明、苗保刚、西安昱景同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合称“四申请人”)就其与科华生物于 2018 年 6 月 8 日签订的《投资协议书》 所引起的争议提起了仲裁。
本次公告的仲裁对正在进行的科华生物股份转让交易及公司利润等的影响:
1、本次公告的仲裁对科华生物股份转让交易的影响 (1)公司子公司保联资产于 2020 年 5 月购买科华生物 18.63%股权,成为 科华生物第一大股东,但对科华生物不实际控制,因此科华生物不纳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公司对科华生物采用权益法计量。 (2)本次仲裁案件所涉纠纷为科华生物和四申请人就《投资协议书》第十 条“进一步投资”安排的履行产生的纠纷,科华生物已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披露 了《投资协议书》的内容。《投资协议书》的签订时间在公司购买科华生物股权 之前,公司购买前已充分知悉该情况。 (3)保联资产与圣湘生物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约定保联资产将其持有的科华生物 18.63%股份转让给圣湘生物。在保联资产和 圣湘生物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前,双方对于该《投资协议书》可能产生的纠 纷及其影响也予以充分沟通。 (4)目前,保联资产将其持有的科华生物 18.63%股份转让给圣湘生物事宜 尚在办理过程中,仲裁涉及的是科华生物的收购事项,不会对科华生物的股权变 动产生限制。交易双方将互相配合以促成本次交易的完成。本次公告的仲裁事项 不会对科华生物股份转让交易产生影响。
2、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公司对科华生物采用权益法计量,但本次参股公司仲裁案件尚未开庭,目前 无法判断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科华生物正在收集整理相关证 据材料,积极做好各项仲裁准备工作,维护科华生物合法权益。